近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开展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试运行工作的通知》,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简称“省级追溯平台”)将于近期正式上线试运行,在长治市所辖各县及第一批20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先行开展省级追溯平台试运行工作。
为一对一检验省级追溯平台各项业务功能、性能指标和实际应用效果,顺利完成与在建追溯点的联网对接,探索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运行管理方式,为下一步在全省范围开展追溯管理奠定实践基础,省农业农村厅将以长治市和第一批20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试点区,以已建成的348个农产品生产基地追溯点和110个农资门店追溯点为支撑节点和纽带,开展追溯、监管、监测、应急、信用和大数据分析等应用工作,有条件的试运行市、县也可以扩大试运行区域范围。
山西省将推动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有条件的“菜篮子”产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和“三品一标”等规模化生产主体先行加入省级追溯平台,发挥其号召力和影响力,通过“大手拉小手”的方式,逐步带动供应链上下游小微企业陆续加入省级追溯平台。试运行地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优先从种养殖环节入手,率先实现生产环节可追溯管理。
据悉,2018年11月下旬,完成省级追溯平台试运行工作部署和在建追溯点与平台的联网对接;2018年12月10日前,试运行地区逐级完成县、乡级机构信息采集工作,并发放机构账号;12月20日前,试运行地区组织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追溯点)完成主体信息采集注册工作;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一对一组织开展省级追溯平台业务应用,一对一检验平台功能和性能指标,健全完善追溯平台功能和管理制度规范;2019年2月底,试运行市县对省级追溯平台试运行工作进行一对一总结,评估试运行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切实提升省级追溯平台推广应用水平,确保平台运行稳定、功能设置合理、制度机制健全、数据互联共享,实现全省追溯“一盘棋”。